优品特推——长生优加加终身寿险
本期推荐:长生优加加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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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日二十四时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乘以附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日二十四时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乘以附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3)(1+3.5%)^(k-1)注,其中,k为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单年度数。
附表
身故保险金和高残保险金两项保险责任,我们仅赔付一项。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身体高度残疾情形时,高残保险金给付以一项为限。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
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
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
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核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年交
缴费期间:3/5/10/15/20年
保费规则:保费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保费1000元。
职业规定:参照职业分类表寿险栏,但职业分类表中豁免险栏职业等级为拒保者,本产品也拒保(儿童及退休人士除外)。
体检规定:该险种在不同业务渠道销售,体检规则以基本保额累计如下:
经代:0-40岁800万;
41-50岁400万;
51-60岁 300万;
61-65岁 200万
体检项目:常规体检、显微镜尿检、心电图、血检(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B超(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膀胱、甲状腺、男性前列腺、女性乳腺)、胸片。
财务核保要求:基本保额400-800万,需提交高保额问卷;大于800万,需提交高保额问卷和相关财务证明。
保额规定:以本险种基本保额*0.5计入寿险风险保额,与同一被保人既往寿险风险保额进行累计,若两者累计大于1000万需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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