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定义发布,来看看吧
导语
今年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11月5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中国精算师协会制定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
让我们来看下《新规范》一些主要变动:
1.
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一方面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2.
增加病种数量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看下图:
3.
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例如:
冠状动脉搭桥术由原定义的“开胸”规范为“切开心包”,
心脏瓣膜手术由原定义的“实施了开胸”规范为“切开心脏”
主动脉手术由原定义的“开胸或开腹”规范为“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
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
4.
《新规范》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旧重疾险定义产品还能卖多久?
根据通知原有规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也就是说从11月5日开始,保险公司不得再根据原有规范设计产品。
而旧版重疾险定义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号。就是11月5日到2021年1月31号是一个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将停止售卖旧版重疾险定义产品。
5.
轻症赔付比例增加了上限
《新规范》指出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
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范外的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
6.
甲状腺癌被剔除了?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如果是重症,依然能获得100%赔付,但如果是轻症,则最多能获得30%的保险金额。
7.
对之前已经购买的保单有什么影响?
在新规落地之前就买过的保单不受影响,按原条款约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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